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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5-06-04 阅读次数:

 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,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,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,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正式启动了2015年“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”。入选者将由创业基金会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、创业实践及项目孵化,项目孵化类学员(团队)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无偿项目资助,优秀项目后续还有机会获得最高50万元的天使基金资助。

  根据创业基金会《关于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  1. 项目孵化类: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,以及免试直升为我校2015级研究生的本科生。理工科学生优先,计划真实创业优先。

  2. 创业培养类:有志于创业但暂时没有创业项目的在读研究生(包括MBA),商科背景学生优先。

  已获得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支持的不能重复申报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  1. 项目孵化类: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,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。少数跨学科、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。申请的项目在技术上应已经比较成熟,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,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,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。

  2. 创业培养类:具有商科背景并有意愿创业或加入创业团队,有过创业实践或者相关工作、实习经历。

三、培养方式

  1. 培养项目:创业课堂、创业测评、创业训练营、创业模拟、天使走进实验室、全球创业周中国站、企业参观、CEO三日助理等。

  2. 起止时间:20157-12月。

四、资助方式

  全体学员免费参与培训。

  项目孵化类学员(团队)可获得最高不超过3万元项目资助(以最终是否创业为衡量依据),以项目团队用于项目开展的个人发票报销形式发放。

  创业培养类学员无经费额外支持。

、评审方式

  1. 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校内初审,遴选后报创业基金会。

  2. 创业基金会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、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,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。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安排市另行发文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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